山西省审计厅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坚强领导下,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不断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厅党组书记、厅长陈磊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通过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审计业务会议及时听取情况汇报,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落实,并组织专题学习贯彻《山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山西省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工作规定(试行)》等内容,研究审计项目安排、统筹管理、建章立制、依法审计监督等相关方面重大问题,主导建立并修订《关于加强省属重点国有金融机构日常审计监督的意见》《省属国有企业日常审计监督办法》等管理制度办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促进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党对审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坚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推进审计、开展工作,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法治宣传、党内法规学习、纪法衔接等方面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列出24项具体任务,以清单化管理、项目式推进,落实年度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述法”促进依法履职,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研究制定“十四五”审计工作规划、全省审计机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出台“八五”普法规划。制定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到相关处室、单位,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监督效能。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扎实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和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关注稳就业、优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污染防治、防汛救灾等任务推进情况,促进各项政策落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审计力度,推动深化国企国资改革、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截至2021年12月底,共审计单位97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金额36亿元。
(三)强化制度建设,全面夯实依法审计基础。
强化审计规范化建设,出台《山西省审计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定期统计、专题研判、警示整改制度(试行)》等办法7项。组织对我厅以省政府名义制发的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起草《关于支持改革创新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审计容错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专门力量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运行流程,重新绘制了山西省审计厅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在山西审计网站公告。按照《山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双公示”工作。编制完成《审计法规汇编》《审计监督执法手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晰审计执法操作事项、方法、步骤、程序。组织完成了全厅公务员行政执法证申领、清理及公共法律知识考试。
(四)从严实施审计业务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一是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实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2021年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对百余个审计项目进行审议,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的审计监督作用。二是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评选出全省优秀项目20个、表彰项目2个,并推荐项目参加全国评审,我省选送的省、市、县级审计机关的3个项目分别获得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二、三等奖,取得我省参评国家优秀审计项目最好成绩。三是加强业务质量检查。对部分市、县审计机关组织开展了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有效提升全省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意识、能力和水平,促进各级审计机关加强审计业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四是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制定审计风险防控办法,对审计人员在审计权力运行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防控、管理、监督和处置。在所有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公示”、“两个举报箱”和“廉政监督员”制度,严格落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对项目进展、查出问题、重大线索实行动态报告、动态跟踪、动态考核,全程接受监督举报,确保审计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
(五)强化法制审核,防范化解重大审计风险。
一是严格审计项目法制审核。增强法制审核力量,改进审理工作方式,实行重点项目集中平行审理、现场审理模式,对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定性、证据充分性、适当和依法处理方面提出实质审理意见,把好质量控制关口,提升审理质效。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工作。2021年,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百余件。法律顾问参与厅规范性文件起草、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解答、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厅机关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为依法审计提供有力支持。2021年,按照审计署部署要求,开展我省11个地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调研工作。
(六)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宣传。
一是坚持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厅党组中心组带头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审计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列入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坚持集体学法,举办法治讲堂,落实年度述法制度,深入学习宪法、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二是持续加强审计人员法治培训教育。将法治培训纳入审计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列入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加强管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作为培训必修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年度普法清单,强化党内法规学习,持续开展党纪国法警示教育进机关活动。2021年组织各类政策跟踪、经济责任、企业、投资、金融、社保、大数据审计等培训班40余期,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参加审计署各类专项视频培训和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深化审计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与法治建设学习清单,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延伸审计、征求意见、审计整改落实等环节,向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促进审计事业全面发展。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0·17扶贫日”“12·4国家宪法日”、建党10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之际,开展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并在全省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经过现场报告、视频汇报展播、专家团评议、向社会普法宣传评议等环节,位列优秀单位第3名。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目前,我厅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发展态势良好,全体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审计干部队伍结构、能力、技术、法治素养与法治建设任务不相适应等问题。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理解不够深刻、不够全面,审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法治理念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解决复杂和难点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立足更高站位推进法治宣传,普法宣传创新性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山西,促进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审计监督保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法治思维贯穿各项审计工作中,从严履行法律职责,坚持用政治眼光审视经济社会问题,为促进中央及省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提供审计保障。二是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履职重点,着力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从严实施审计管理,从严管理审计队伍,不断强化审计法治化、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