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审计处: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开展工作。负责审计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档案馆、省法学会等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以及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承办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