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审计厅和国有企业审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工作。负责审计省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承担省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省属国有企业日常审计监督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承办省审计厅和国有企业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