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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审计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38号)的要求,由山西省审计厅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山西省审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在法定公开专栏公布行政强制类、行政处罚类、行政确认类、行政奖励类和其他类清单目录11项,发布机构概况、法律法规、权责清单、双公示、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招考录用、法治政府建设、职称评审、先进表彰等各项政务公开信息27项。二是及时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发布《关于202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 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山西省审计厅关于对全省5个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2020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三是主动回应关切。2022年,省审计厅承办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2次。建议提案主要涉及农业农村审计监督、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监督、财政评审与工程造价等方面。建议提案全部及时答复,积极回应代表委员的关切,取得了良好成效。四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对出台的《审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省审计厅未收到要求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未发生要求依申请公开或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工作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在“专题专栏”增设政府工作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内容,在“法定主动公开”中增设“建议提案复文”专栏,发布建议提案复文3件。三是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公文台账,严格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审核与管理,公开属性认定纳入文稿审核流程,明确属性认定责任。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网站日常运维,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专人负责厅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信息更新,保障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结合清廉山西建设行动,接受群众监督。在门户网站设置“双公示”、“公众互动”、“网上信访”、“厅长信箱”等专栏,方便群众查询咨询。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共接收、办理信件7件,均得到及时妥善的解答。三是加强信息更新,在厅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93条,所有上网信息均经严格审批。转载国务院、省政府等网站信息150条、审计新闻25条、地方动态9条、图片新闻1条、公告解读3条、通知公示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厅严肃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开展。一是严格执行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厅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三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和年终工作任务考评办法,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开展“回头看”,强弱项补短板,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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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公开发布信息数量较少,在审计宣传、审计解读工作上的力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和内容。二是需进一步加强互动平台的建设维护,提升门户网站版面设计,强化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拓宽公开渠道,提升解读质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报送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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