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西省审计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个部分。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山西审计”网站(sjt.shanxi.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审计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034713,传真:0351-4042409,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文源巷18号)。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于2008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山西审计网站、信息资料查阅室)。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好《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厅于2008年4月成立由郝志远厅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计算机技术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计算机技术中心有关人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公开了政府信息专用咨询电话,设立了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
(二)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厅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穿公文生成全过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工作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2008年4月按规范编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转发了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结合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发了《山西省审计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程序,为推进和规范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机关的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和保障作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明确了厅办公室和监察室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并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网上评议、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广泛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省审计厅利用“山西审计”门户网站(www.sxsj.gov.cn)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采取了多种公开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一是对审计厅门户网站进行了的改版升级,开通厅长信箱、来信来访、投诉热线等栏目,进一步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2008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0余人次;二是紧密联系新闻媒体,就年度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等内容及时通过山西日报、山西卫视等主流媒体予以发布;三是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告等新型公开方式,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审计工作的影响力;四是在厅档案室设置了政务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询信息。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水平,提高了审计服务社会、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我厅依法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能,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厅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特别是对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审计,重点审计救灾资金和物资筹集、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连续4次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审计结果,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办法、受理程序、收费标准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省审计厅统一印制了《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并在厅机关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厅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省审计厅2008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23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4次,咨询电话接听19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省审计厅着力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明确由纪检监察、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
2008年,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71560元。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尽管我厅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与《条例》和省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一是人员少与信息量大、技术要求高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平衡、完善。三是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的功能还比较低。
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要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跃上新水平。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依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努力做到不遗漏,不延迟,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是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对不公开、不作为的要追究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