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审计厅编制《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从山西省审计厅获取政府信息的,建议阅读本《指南》。
山西省审计厅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一、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山西省审计厅信息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4个一级类别,机构概况、法律法规、权责清单、双公示、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招考录用和法治政府建设等8个二级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山西省审计厅网站(http://sjt.shanx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
(二)公开形式。
山西省审计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山西省审计厅网站(http://sjt.shanxi.gov.cn/)为主要载体集中发布。
(三)公开时限。
凡属于山西省审计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外,均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二、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山西省审计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但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除外。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山西省审计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通过邮寄或当面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山西省审计厅按上述内容编制了《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向山西省审计厅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申请信息的内容事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山西省审计厅网站(http://sjt.shanxi.gov.cn/)下载,也可以向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书面或电话索取,还可以在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领取。纸质申请表复制有效。
向山西省审计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渠道: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可附相关说明资料),采用国家邮政渠道邮寄至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在信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在特定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三)受理机构。
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山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省直机关滨河西路129号办公区B座。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30,联系电话:0351-3806124,邮编:030024。
(四)申请处理。
1.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等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补正后继续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2.正式受理。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登记,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复前按规定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时间。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山西省审计厅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特编制了《山西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见附件2)。
(五)相关费用
山西省审计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山西省审计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三、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山西省审计厅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山西省审计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山西省人民政府或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